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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审计处工作职责

  建立和健全审计工作责任制度是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。审计工作的全过程都应严格按照责任制的规定进行。现将审计处的工作职责如下:
   一、 审计处长
   1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法规,制度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;
   2、 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,负责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工作;
   3、 负责主持制定年度审计工作方针、目标、范围和重点。编制年度计划和安排,检查、协调计划的执行
   4、 主持召开处务会议,布置检查和总结审计工作,审查签发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;
   5、 组织制定各项审计管理规章制度;
   6、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,搞好审计人员的培训,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;
   7、 做好工程审计决算工作;
   8、 对本处人员经常进行政治思想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、法制教育,加强处内精诚团结;
   9、 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二、 审计人员
   审计人员是审计项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做到:
   1、 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、政策、原则、标准、程序和方法;
   2、 在处长的领导下,从事具体的审计项目工作;
   3、 参与制定本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并根据分管的项目予以完成;
   4、 根据处长安排的审计项目,负责编制审计大纲,审计项目计划,参与起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策;
   5、 坚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依法审计的原则,遵守审计准则,执行审计纪律;
   6、 按照审计内容深入全面进行检查、取证、分析和评价。做到查得清楚,取证充分可靠,分析全面,评价准确;
   7、 根据审计要点及其不同情况采取能实现审计目的审计方法;
   8、 不断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,掌握专业知识;
   9、 提高服务意识,团结合作;
   10、协助处长做好工程决算;
   11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。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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