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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作职能
科技处是在院长、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对学院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等工作行使组织管理的职能机构。
二、工作职责
1、负责制定学院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,制定学院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负责国家、省、市科研项目的选送推荐,院级项目的审批结项及各级项目的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和省级评奖成果的推荐。
4、负责学院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。
5、负责学院学术活动和大学生创新活动管理。
6、负责学院研究机构及挂靠学院市级以上学会的管理。
7、负责学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建设学科的管理。
8、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。
9、负责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与管理。
10、配合有关单位作好各级优秀人才的选拔与推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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