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处工作职责

     科技处内设科研科、综合管理科职责如下:
    科研科职责:
    一、负责制订学院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工作计划;
    二、负责各级各类课题的组织和申报工作;
    三、负责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,做好对课题的跟踪调查、检查督促课题的执行情况,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,协调处理有关问题;
    四、负责立项课题的结题、鉴定工作;
    五、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、登记及上报工作;
    六、负责科研项目档案、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;
    七、负责学院内科研成果的量化、奖励、津贴发放及向上报奖工作;
    八、负责科技定编、职称科研成果的认定工作;
    九、负责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的选拔工作;
    十、负责科研成果的转化及“四技”活动;
    十一、负责修订和完善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;
    十二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:
    一、负责科技处公章、院学术委员会公章、院科协公章的管理和院内文件的管理;
    二、负责起草处内的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及其它文字材料;
    三、大学生科技活动:
    ⒈大学生的科研立项及项目管理工作;
    ⒉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;
    ⒊大学生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;
    ⒋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;
    四、负责学院的学术活动(举办学术会议、学术讲座、参加学术会议);
    五、负责科协、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;
    六、负责处内设备的添置、保管工作;
    七、负责年度统计报表和上报工作;
    八、承担学院网页科学研究的建设任务,负责日常维护工作;
    九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 另:学科建设工作
    ⒈学科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管理;
    ⒉研究生的管理;
    ⒊学术带头人的选拔、考核管理工作;
    ⒋重点学科的管理工作。